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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医院手术后食道不通,吻合口瘘

医疗纠纷山西省-太原市2025-12-22 19:29:1615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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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0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损失的 。
    回复于 2025-12-22 19:29:5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7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问题概述:手术后食道不通、吻合口瘘,属于重大医疗纠纷与人身损害风险,涉及医疗过错、诊疗标准、赔偿范围等。 2、法律依据与原则:以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文及医疗纠纷调解路径为主线,重点关注损害赔偿、治疗费用、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误工费等项目、以及举证责任分配。 3、解决路径建议: - 收集证据:病历、影像、手术记录、医嘱、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后康复记录、专家会诊意见等,保存原件并建立时间线。 - 医疗纠纷处理:首先与医院药聘科、主管科室沟通,提交书面证据和赔偿诉求,争取调解达成和解。 - 法律途径:若调解不成,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相应赔偿。 - 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_days、护理费、营养费、康复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存在二次手术或长期治疗,需核算未来治疗费用。 - 专家证据:请专业医疗鉴定机构出具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以证明因果关系与过错。 4、风险提示:证据不全、时效中断、鉴定意见分歧都可能影响赔偿数额与胜诉概率。 5、行动要点:尽快整理材料,尽早咨询并委托律师参与谈判或诉讼,以确保权益维护和时效管理。若需要,我可协助梳理证据清单、拟定诉讼请求及沟通策略。
    回复于 2025-12-22 19:35: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4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吻合口瘘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手术操作不当、术后护理疏忽等过错,且与该结果存在因果关系,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患者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索赔。反之,若因患者自身特殊体质等不可预见、避免的因素导致,且医疗机构已尽合理诊疗义务,则一般不属于医疗事故。
    回复于 2025-12-22 21:39: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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