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东莞市赛文进出口公司向重庆鑫寰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订购1批材料,价值4800元,付款方式:电汇,12月11日再次与其公司陆经理微信联系,回复清关中,12月15日再次联系,回复是明天可以出货。12月17日-12月20日微信、电话都联系不上陆经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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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情况要点:已订购材料但对方多次拖延,无法联系陆经理,存在信用风险与潜在合同履行问题。 2. 法律定位与风险: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与可能的商业欺诈风险,需考察合同要件、信用记录、发票及货物交付情况。 3. 建议措施: - 确认合同与付款凭证,整理交易记录、记录、汇款凭据等。 - 向对方发出正式催收函,明确要求在规定日期前支付或交付货物,若无回应可考虑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 - 通过银行冻结或查询账户信息,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留存证据。 4. 程序性做法:若对方拒不履约,可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主张违约损害赔偿并请求确认合同解除。 5. 预防建议:未来交易尽量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三方担保或先货后款的支付方式,完善对方资信调查与合同条款。回复于 2025-12-20 11:14:4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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