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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双方骑电动车无接触事故,对方轻微骨折,交警判我主责。 对方刚毕业学生,出事时刚工作,后来在家修养就不干了。不知道是被辞退还是自己辞职的。她提出赔偿4500一个月(我们当地社保缴费基数)X68天(打石膏-拆石膏-最后检查康复的时间)➕医疗费1030。我因为主责承担百分之70 也就是大约7800元。 请问这种没有工作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天数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山东省-潍坊市2025-12-16 22:03:0013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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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46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如果受害人没有工作,一般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 对于误工天数,通常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医疗机构建议的休息时间是68天,那么可以按照这个时间来计算误工天数。 3. 在这个案例中,对方虽然是刚毕业没有固定工作,但可以考虑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不过,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12-16 22:05:0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12-17 09:45:09

      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后 需要走什么流程?还得去交警大队怎么办理手续?

    • 律师回复: 2025-12-17 20:04:46

      在交警协商下调解

  • 张毅律师
    月帮助9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天数要通过鉴定才能知道的
    回复于 2025-12-16 22:05:10 咨询他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109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
    误工费参照他的工资标准。如果没工作按照当地人均收入计算。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回复于 2025-12-16 22:50:3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对方无固定收入,若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按此乘以误工天数计算;不能证明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误工天数计算。误工天数通常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对方轻微骨折未致残,可按打石膏至康复检查期间的合理天数计算,若有争议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
    回复于 2025-12-17 10:28: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9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12-17 13:40: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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