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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南南阳租了个临街门面做餐饮,11月5号左右的签合同付款了1年房租,当时房东没有给房产证明我后边去办营业执照时房东才给我发的照片,上边显示是住房性质,房东说没事营业执照也办好了,后边又发现电是单电并非商用电,又从后边居民楼扯的电,实际经营12月10号才发现房子并不适合做餐饮,也不想在这20平店又不透气的地方待了现在想要回剩余的房租可以不

合同纠纷河南省-南阳市2025-12-16 21:49:5019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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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7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如果事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于 2025-12-16 21:51: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34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房屋性质和用电情况与餐饮经营需求不符,这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 2.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或租赁目的严重不符,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相应权利。 3. 建议你先与房东协商,说明房屋不适合餐饮经营的情况,协商退还剩余房租。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性质证明、用电情况证明、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的沟通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房租。
    回复于 2025-12-16 21:54:21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2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并没有规定住房不能商用,可能要损失违约金
    回复于 2025-12-16 22:05:47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93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由于租赁房屋为住房性质且电力设施不符合商业餐饮要求,房东在签约时未充分告知,这可能影响合同的有效性。您可以先与房东协商退还剩余房租,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如合同、房产证照片、沟通记录等)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主张因房屋无法满足经营需求而解除合同。
    回复于 2025-12-16 23:29: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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