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为7.28日晚上,关静(我方)正常行驶至电动车车道,李家学路过时刮至后座被载者两次,至我方胫骨平台骨折,去医院做了钢板手术。李家学肇事逃逸,交警联系到人后,李家学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我方提起的医药费及误工费类赔偿。 2.在成都找了个律师事务所,没有开庭要求我方支付6000元服务费。又支付伤残费用,本人已经回深圳,律师的说法还要被告同意我们才能在深圳做。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四川省-成都市2025-12-12 16:52:1313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