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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两位学生在校内玩闹导致另外一人受伤,牙齿牙根断了,需要做根管治疗,事情发生地点在校内会议室,时间是周五的中午午休时间,会议室内没有监控,没有老师在,现在目前这个责任划分应该是怎么样的,受伤一方有没有责任怎么判断,学校是否有责任,然后是玩闹的同学责任是怎么样的,谢谢

医疗纠纷江西省-南昌市2025-12-09 12:51:1515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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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96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这个需要参与玩闹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损失,学校存在过错, 学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于 2025-12-09 12:53:1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9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玩闹致他人受伤的同学有主要责任,其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判断受伤一方有无责任,得看其在玩闹中有无过错行为,若有则需承担一定比例责任。学校在午休期间对学生有安全保障义务,虽在会议室且无监控、老师,但学校仍可能因管理疏忽担责。解决方案是先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受伤方可起诉,由法院划分责任比例。
    回复于 2025-12-09 12:59:0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3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他们双方是怎么受伤的,具体是一个什么过程来确定侵权行为,午休期间的话,这个学校的责任并不是很大
    回复于 2025-12-09 13:21:5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0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五年级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玩闹中一方受伤,直接导致伤害的同学存在过错,其监护人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受伤方若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可减轻侵权方责任。学校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午休期间未安排老师巡查等,需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于 2025-12-09 17:24: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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