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某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在住宅楼地下车库私自加设门禁系统,将一部分停车区域划到隔壁商业停车场按照商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同时还发布公告禁止小区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住宅楼地下停车场,导致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无处停车,只能停在马路上或者住宅楼地库(但是被物业按照商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物业并未通过民主决议程序,未征询业主意见,小区地库空置车位本身就很多,而且也有人防车位,已售出的车位仅占少数,物业以上行为是否涉嫌侵权和违法?
侵权维权陕西省-西安市2025-12-06 18:57:3218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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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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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物业的行为涉嫌侵权违法。根据《民法典》,小区地下车库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无权私自加设门禁、改变收费标准和禁止未购车位业主进入。业主可先与物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原状并合理收费;协商不成,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委会出面处理;还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12-06 2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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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物业的行为涉嫌侵权和违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未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私自安装门禁系统并收费,限制业主出入,侵犯了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且违反了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的合理、公开等原则。同时,若地下停车区域属业主共有,物业禁止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入,也违反了《民法典》关于业主共同管理权及共有部分使用的规定。
回复于 2025-12-07 1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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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当地的房管部门举报
回复于 2025-12-07 18: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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