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1日,房屋中介宋*坤通过微信要求我支付所谓定金后,再次向我要求支付730元所谓日常维修费用,并说明租期满后会全额返还。在2025年11月26日,我向房东咨询该项费用,被房东告知未额外收取此项费用,实际的维修管理费已包含在房租内。而中介在我未看到合同时向我收取费用,让我误以为是合同规定且利用会退还等字眼诱导欺诈我付费。现在该中介微信已失联。能否追回730元,并让该中介得到惩罚,730可以全给律师
律师回复
-
-
-
-
-
时龙律师月帮助1440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中介在未说明、且房东也未收取该项费用的情况下,以所谓 “日常维修费用” 名义向你收费,还诱导欺诈你付费,这种行为涉嫌欺诈。你应先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其中介违规收费行为,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欺诈消费者的行径;若中介失联且金额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通常 3000 - 10000 元以上,依地区经济水平调整),还可尝试报警处理。理论上,若证据确凿,你有较大可能追回这 730 元,但让中介得到惩罚需视行政部门调查或警方立案后的处理结果而定。至于将 730 元全给律师,需和律师协商其收费方式及案件复杂程度等综合确定 。回复于 2025-12-04 16:10:56 咨询他 -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以租代售的公寓合同,遇到开发商延期交付,触及其中延期可解约的条款,我想解约是否应该先发解约通知函解除合同,并停止后面还有分期尾款交付。这样合法合规吗?我该如何解约争取退回租金?
-
怎么给你提供租赁合同
-
服务合同,在某店消费,钱到了某个人的口袋里,嗯,就是这两个关系
-
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
21年我18岁在网上找一家教育机构,签了一个学业贷款合同可是对方只给了我一个视频软件却收了我12960元的贷款,这个害我欠款12960,然后我的学业还是没有提升,找对方公司退费,对方态度强硬不给退。那时候我还生病,没有经济来源他现在还要起诉我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