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要离婚,说财产一人一半,先生是东北人,结婚后符合政策之后,户口才迁入北京。孩子自愿选择或一人一个老大21,大学3年级,老二11,小学六年级。北京一套经适房,两个人名字。房款当初是两边家里人借的,先生工资为主已还清。我有一些债务,都是家庭开支。开始因为小孩的缘故,我们一直分房,先生认为我有其他人,各种猜忌。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说,确实没有!先生让我自己说我要多少?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婚姻家庭北京市2025-12-04 10:55:48137*****24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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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796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离婚时可争取最大利益的方式如下:对于北京的经适房,因其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归属或按市场价值分割。孩子方面,老大已成年不存在抚养权问题,老二已满八周岁,可尊重其意愿选择跟随一方生活,你可提供自身抚养优势证据争取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债务方面,若为家庭开支所负,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同时,你可梳理夫妻共同财产证据,若有因抚育子女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可主张经济补偿,若先生存在猜忌等不合理行为影响到你,可收集相关证据,在协商或诉讼中争取更有利的财产分割结果。回复于 2025-12-04 16:12:07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