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面因为自己征信不好买房的时候放了老婆的名字,首付是我转给她的,现在她提出离婚,说房子是婚前财产,要我净身出户。6年来房贷百分之九十是我在还,她是通过拒绝性生活来逼离的。9月份她说给我一次机会,前提是先离婚,房子,孩子都给她,没想到一个星期以后就赶我出门。现在我只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婚姻家庭云南省-丽江市2025-12-03 20:21:35136*****45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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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796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虽然房子登记在您老婆名下,但首付由您支付且婚后大部分房贷也是您在偿还。因您征信问题将房子登记在她名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非她的婚前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您可以收集好首付转账记录、房贷还款凭证等证明您出资情况的证据 。另外,您妻子通过拒绝性生活逼离以及 “先离婚,给机会,随后赶您出门” 的行为,虽拒绝性生活不属于法定过错情形,但如果能证明其存在恶意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酌情考量,倾向于保护无过错的您,以保障您获得应有的财产份额 。回复于 2025-12-04 16:24:11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