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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收取租房租金时开具的租金收据写明用电标准0.7元一度,实际按1.5元一度收取,另外0.8元电费按其它项计算收取,并未做说明是否合理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12-01 00:12:5518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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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2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12-01 00:19:5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不合理。房东在租金收据上写明用电标准却不按此执行,额外收取费用还不说明,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租户有权要求房东按写明的0.7元一度收费,退还多收部分。解决方案是先和房东沟通,指出其违约行为,要求退还多收电费并按约定标准收费;若沟通无果,可收集证据如收据、缴费记录等,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5-12-01 00:21:09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7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可以要求房东进行收费说明。
    回复于 2025-12-01 08:57: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通常是不合理的。根据《电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房东收据写明电价为 0.7 元一度,却未按此执行,且对额外收取的费用未作合理说明,违反了相关规定,租客可要求房东按收据标准收费并退还多收部分。
    回复于 2025-12-01 10:01:3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0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无法作出说明的话,那么就显然是不合理的。
    回复于 2025-12-01 11:03: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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