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强奸 然后去派出所 人家母亲说我诱骗人家女儿 15岁 实际2010年 破了人家处 后续民警互相了解对方认识过程 然后互相做了笔录 签字然后盖拇指 然后民警说 他们无法判断是否属实强奸罪名 最后等专业民警来观察 最后说 这不构成强奸 然后人家女方不同意了 说非要我赔偿她5w人民币 民警说只负责处理案件 私下你们自己解决 我说我拿不出这么多 只能分批次给一个月给4000人家不同意 最后说等着吧 法院告你
刑事辩护浙江省-金华市2025-11-29 21:16:0018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