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餐饮店铺,做堂食和外卖。客户只有通过电话和店铺微信才能订餐。送餐我们用闪送平台。 以下是事情经过: 11月16日,店铺微信中有客人点餐,客人给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店铺把餐做好,通过闪送平台骑手把餐送到点餐人手中,客人说稍后把点餐费用308元转我微信,我说好。后期几天过去了都没转这笔外卖餐费。客人都会回复我好的,过会转!后面我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民警给当事人打电话联系,当事人也说后面就转,几天过去了,客人还是没转。 我个人认为,客人是故意不给。 我咨询法律民事诉讼,我要准备哪些资料? 客人的信息,我只有电话,收件地址,名字。 民事诉讼,需要具体的被告信息,我信息不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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