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上班路上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了,当时晕倒了,送到医院头上缝了几针,肋骨断了,交警队初步认定我们主责,鉴定书还没下来,我想问像什么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手机财产损失,这些钱怎么算,要自己垫付吗,对方目前不愿意出。
交通事故江苏省-扬州市2025-11-26 22:10:12173*****83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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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铭律师月帮助0人吉林汇澈律师事务所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之前,对方又不愿出钱的情况下,你不必独自承担所有费用,你可以申请保险垫付,请求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向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垫付通知。对于符合要求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进行垫付。队伍其他费用,可以在垫付后再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保留好票据,通过诉讼程序向保险公司索赔。 即使交警认定你父亲负主责,对方(机动车方)仍然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例如,如果是主次责任,可能是7:3)由双方分担。回复于 2025-11-28 15:34:44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