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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班每小时多加十分钟,每天约工作八到十小时,也就是80-100分钟没有劳动报酬,合法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11-23 00:36:3618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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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0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你可以仲裁主张加班费。
    回复于 2025-11-23 10:00: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02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合法。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公司每小时多加十分钟且未支付报酬,属于延长工作时间却不支付加班费的违法行为。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23 10:09:1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显然是不合法的,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回复于 2025-11-23 10:12:2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的,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23 11:18: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5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23 11:45:0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68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不合法的,需要支付加班费
    回复于 2025-11-23 15:10: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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