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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仅口头提出退租交钥匙,而实际上没有履行腾退房屋清点租赁物品手续,没有向出租方交房交钥匙,就跑路了也再没有居住了。承租方说是解除租赁合同了。这能不能算“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纠纷湖南省-常德市2025-11-22 09:33:2018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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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31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这个双方并没有解除租赁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5-11-22 09:35:1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58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11-22 09:36: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04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租赁合同未约定退租方式,且出租方未以实际行为认可承租方口头退租,因承租方未履行腾退及交接手续,不满足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不能算解除租赁合同。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22 09:52:31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9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按道理是要以交付为准的。
    回复于 2025-11-22 10:13:31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11-22 10:13:45

      我常德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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