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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会计,主要负责母公司和子公司做账和报税,公司目前涉及非吸,非吸地在广州,广州有实际操作的会计(合同的保管和签属),但资金汇入北京总公司,广州的公司由代理记账机构做,内账由出纳在做,所有合同未经我手,资金拨付及运作也不由我决定,我只是按出纳给的银行流水做账,审核广州工资表,而且已经离职三年

经济金融北京市2025-11-21 09:16:2118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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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02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只是按出纳提供的银行流水做账和审核工资表,未经手合同,也未参与资金拨付及运作,若能证明对此前公司非吸行为并不知情,仅是履行正常工作职责,那么通常情况下你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过,鉴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诉期较长,仍需关注案件进展,必要时可咨询律师提供帮助。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21 09:16:58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0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整个公司涉案的话,会牵涉你。
    回复于 2025-11-21 09:18:2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05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你描述情况看,你未参与合同操作、资金运作,仅按出纳给的流水做账和审核工资表,且已离职三年,承担法律责任可能性较小。不过非吸案件复杂,若司法机关调查,你要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能证明自身未参与违法活动的证据,比如工作交接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工作的合规性和被动性。
    回复于 2025-11-21 09:19:4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5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5-11-21 10:51: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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