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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高二学生被同学打伤,现在在住院,对方说自己身份证上是12年出生(但上高二)未满十六周岁,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承担我的医药费,其他费用拒绝赔偿,我该怎么办

其他山东省-聊城市2025-11-20 18:43:2315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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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3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会受到行政处罚的。
    回复于 2025-11-20 18:44:3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别担心,即便对方未满十六周岁,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只是医药费,像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也该赔。你可先和对方及家长协商,保留好病历、费用清单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找学校调解。还不行的话,就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应承担的费用。
    回复于 2025-11-20 18:47:2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即使对方未满十六周岁,也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法律责任,其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在内的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先与对方监护人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11-21 09:19: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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