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一对情侣恋爱一年,女方是结婚为目的谈恋爱的,男方做生意,跟我说是单身,这一年期间男方生意越来越差,很多工人找他讨要工资,在这期间女方给男方支出将近四万,帮他解决问题,通过他身边的朋友得知男方是有家室的,这种情况还能不能讨回四万块钱呢?要提供什么证据去起诉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11-17 18:01:31158*****324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9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女方需要提供给男方转账或者还款的证据,可以起诉男方,要求还款。
    回复于 2025-11-17 18:07:3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3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提供转账记录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11-17 18:39:3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7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女方有可能讨回四万块钱。若能证明这四万块是借款,如存在借条、转账备注借款或聊天记录中有借款合意等相关证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女方有权要求男方返还。即使无直接借款证据,若能证明男方以欺骗方式获取款项用于非共同生活开销,女方也可尝试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起诉时需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证明款项性质或男方欺骗行为的证据。
    回复于 2025-11-17 19:14:44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10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是借贷还是赠予?男方同意还吗?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5-11-17 19:34:2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2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