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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小孩分别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的方式向被告的网络游戏帐户转款充值充值行为发生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4日向北京龙威科互动技有限公司账户充值241元从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日向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网易游戏账户充值10761元(通过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33乐园游戏平台的账号充值给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0月5日至2025年11月6日向网易游戏(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购买游戏币充值上述充值操作均未经原告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且原告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明确拒绝追认该系列交易行为按成都市2024年的日平均工资470.11元开始补偿

经济金融广东省-广州市2025-11-14 22:24:3513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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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41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提供证据证明是未成年人充值,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11-14 22:26: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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