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1,事故发生在北京市通州区马路,我从事美团专送工作,11月1日早晨8点去往站点开会的路上,雾很大,我带着帽子口罩等一系列防寒措施,本人没有看到前方的红绿灯,以及右侧直行的车辆,导致本人闯红灯撞上了对方的车,事后,交警判定我为全责,我联系保险公司,经过十天的材料收集,对方以我不具备理赔条件拒绝理赔,当天我的工作时间是10:30,理赔范围工作时间前后两个小时,事故发生时间是8:29分,中间差了十几秒,对方拒绝赔偿,当时当时所处站点要求9:30之前必须到达指定位置开早会,所以这个是有问题的,如果9:30不算上班内容,为什么要求员工到场,让我接受不了,我诉求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或补助,站点因为

交通事故北京市2025-11-13 15:10:13182*****031

分享

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0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协商不了,就只能起诉处理,你有保险,当时报警了,拒绝赔付不合理,可以走法院处理,
    回复于 2025-11-13 15:14: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首先,关于保险公司拒赔问题,需审查保险合同中关于理赔条件、责任免除等条款,若保险公司未对 “工作时间前后两小时理赔范围” 等关键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可能不产生效力,你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赔付。其次,从工伤角度,虽然事故发生在去站点开会途中且你负全责,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 的情形,但鉴于站点要求 9:30 前到达指定位置开早会,若能证明开会属于工作内容的一部分,那么前往开会途中发生事故也可尝试争取认定为工伤,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认定为工伤,即便保险公司不赔,也可从工伤途径获得相应补偿 。
    回复于 2025-11-13 15:25: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41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11-13 16:20:1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4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就只能提供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11-13 17:35:5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4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