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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网上私人借贷,借款4000,借15天,每天利息100,到期归还本金,签了电子借条合同,上面未标明利息,微信聊天记录有那个讲明每天100的利息且我也同意那个利息,目前已经还了第三天了,剩下的利息可以不还叭,只还本金

债权债务上海市2025-11-08 15:14:3118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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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3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电子借条未标明利息,虽聊天记录有约定,但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视为无利息。且该借款日利率达 2.5%,远超 2025 年 10 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0% 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可以主张只还本金,对于超出法律保护范围的利息无需偿还。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08 15:15:00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52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利息不合法的,你可以zhiji只归还本金 。
    回复于 2025-11-08 15:15:4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41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11-08 15:44:4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91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偿还,对方有合理诉求要求对方去起诉,由法院公正判决
    回复于 2025-11-08 23:09:0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4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每天100利息,15天利息1500,年利率远超法定上限,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虽然电子借条未标利息,但记录能证明约定。已还三天利息,剩下利息可与对方协商按法定利率支付,若对方不同意,可引导其走法律程序,届时法院也会按合法利率判定,你只需还本金和合法利息。
    回复于 2025-11-10 23:45: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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