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10时20分左右,对方李某驾驶传祺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宝丰县大营镇李文驿村路段时,与相对方行驶我方苏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道路交通管理局对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当事人陈述 对这次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判责,李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实行右侧通行 对方李某付这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我方苏某无责。 对此我方苏某要求对方李某过错方对我方苏某受损车辆进行修理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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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打扰您几分钟嘛,我是一名大学生发生了交通事故,我开电瓶车正常行驶,被一辆出租车给撞了 然后对方是主责我是次责因为我后座坐了一位16岁以上的人,也就是20-30%的责任,交警处理说全全交给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双方都不需要赔偿,可是刚刚对方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他们车修出来了,说的是1400,让我把30%的钱发过去,我就说交警说了到时候拿着凭据到交警队去,现在保险法里是这样规定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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