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消化科医生,一名患者前一阶段说胃胀,反胃,伴乏力来我院就诊,想进行中药调理,经望闻问切四诊合参,患者情绪比较焦虑,脾虚湿气重,我按照消化科常规治疗来开中药调理,一般首次就诊,我们都建议先检查的,但大多数患者因吃过饭,还有自身不愿意检查,我们就先按功能性病变处理,通常调理1个疗程,如果患症状还不能改善,我们就要进一步进行相关检查。
患者吃药期间,同时新吃了降压药,不知道患者自己是否在吃抗焦虑药,所以肝功能异常了(也许刚来就肝功能异常),后来患者住到我院肝病科护肝治疗,进一步检查,发现感染EB病毒核抗原IgG,EN病毒衣壳抗原IgG大于正常值8-10倍,所以,知道是EB病毒导致的肝损
医疗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11-04 17:03:2413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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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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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请讲完整。如果不是你开的药存在问题,你不承担责任的 。
回复于 2025-11-04 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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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现有情况看,医院最初按常规处理并无明显过错,但没确认患者是否吃抗焦虑药有一定疏忽。解决方案是医院和患者协商,医院可解释治疗过程和肝损原因,承担合理的检查及治疗费用。若患者不接受协商,可引导其走医疗鉴定或法律诉讼途径,以明确责任和赔偿。
回复于 2025-11-04 17: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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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你如果是按照正常的医学救助用药,那就没有问题
回复于 2025-11-04 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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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若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已按消化科常规治疗规范开中药,尽到了合理诊疗义务,患者肝功能异常是由 EB 病毒感染所致,而非医生过错引起,医疗机构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医生存在未充分询问病史等过错,则可能需担责。
回复于 2025-11-05 09: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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