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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地点:小学,教室班级内,无监控 2、学生A课间跟学生B开玩笑取了个外号,B开始追A,B跑的过程中被附近正在玩的C拌倒,C不是故意也只是在正常玩自己的。最后A跌倒了,门牙(刚换新长完,是恒牙)磕碎了一些角(这是放学回家才发现的)。当时牙龈一直在流血,流了2节课多,老师有打电话告知三方(其中C家长未接通电话),让A漱口以及拿纸止血,说询问A会有一些痛,到第三节课课间说还会一点点流血了,于是就继续上课了。 3、经检查鉴定,碎牙处要成年以后才能种牙修复,价格昂贵。目前只能修补且修补了也会掉,无法还原。 3、请问C有责任吗?B该负多少责任?

其他江西省-赣州市2025-11-04 09:05:3215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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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179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C没有过错,C没有责任或者承担较少责任。主要责任在A和B,AB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
    回复于 2025-11-04 09:08:3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35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C虽然不是故意绊倒B,但他的行为与A受伤有间接因果关系,有一定责任。B追A导致后续一系列情况,应负主要责任。解决方案上,建议三方家长先协商赔偿事宜,考虑A的治疗费用、后续种牙费用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确定具体赔偿比例。
    回复于 2025-11-04 09:10:53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8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11-04 09:25:44 咨询他
  • 张媛媛律师
    月帮助173
    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
    如果C是正常在玩,不存在故意绊倒A的情况就不用承担责任。B要承担部分责任。
    回复于 2025-11-04 09:42:48 咨询他
  • 胡友香律师
    月帮助5
    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
    按照这种描述情况,c没有责任,ab学校共同承担
    回复于 2025-11-04 10:09:10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75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三方都有责任,各方责任在20%-30%左右,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11-04 10:49: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8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C 虽非故意,但因其行为导致 B 拌倒进而使 A 受伤,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B 是因 A 开玩笑取外号才追逐,对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一般无需承担责任。同时,学校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于 2025-11-04 11:42: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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