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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铁月和园房产购买纠纷。 单位以福利房为由。骗职工购房,并做了登记和福利收缴,临购房时突发涨价,原来是1万多1平基本,和2万多1平的超待遇平,现改为3万多1平。多收我15万。现在我被収缴的是4万4千房补和22点5平的公租房。请问,可以维权吗。

侵权维权江苏省-南京市2025-11-03 12:35:1518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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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06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房价有书面合同约定吗?
    回复于 2025-11-03 12:36:31 咨询他
  • 陈登燕律师
    月帮助13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如果对方存在欺诈,可要求解除购房并要求赔偿!具体细节,可以私聊我给您解答,我是南京律师,有过类似案例经验。
    回复于 2025-11-03 12:39:4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94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维权,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回复于 2025-11-03 13:18:3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2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退款给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5-11-03 14:31: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维权。单位以福利房名义诱使职工购房,临购房时大幅涨价,属于欺诈行为,职工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与单位协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多收的款项。
    回复于 2025-11-03 15:44: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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