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年前,因为被人坑,借了信用卡,当时逾期急了,向一位老板借了四万,他让我签订了43000合同,这几年一直跟他协商也陆续还款26300元了,由于最近想跟他结清,他问我看清了利息没有?我才发现写着逾期每日按百分之一的利息收取,几年了他也没通知我利息这点,那不是天价利息了,加上当时急没注意就签了合同,但是我和他这两天就协商好了还款金额和时间,问题是现在我想结清钱给他,问他拿回来借款合同,他可能合同不见了,也不答应我寄回合同,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他告我会怎么样?
债权债务广东省-湛江市2025-11-02 21:37:3817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