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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24年8月11日去到威海瑞丰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全屋定制设计师工作,至2024年10月13日离职,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1号,11月1日应发放10月工资以及提成,共计4215元,会计以客户补件,增加成本费用为由扣除全部薪资,还让倒找700元,本人自工作期间,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缴纳社保,在离职后还陆续维护公司客户,解决公司安装服务。 本人想主张 1.未签劳动合同赔偿3000元 2.10月整月工资和提成,共计6015.6元 3.报销工作期间跑工地总计路程138公里的油费69元 共计9084.6元

劳动争议山东省-威海市2025-11-02 10:50:4518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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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8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5-11-02 10:52:39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98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社保 。
    回复于 2025-11-02 10:57:56 咨询他
  • 贺敬赞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高阳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您主张的3000元赔偿,需结合您该期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公司以“客户补件”为由扣除全部工资并要求您倒贴,缺乏法律依据。您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油费),属于为完成工作任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报销。
    回复于 2025-11-02 11:42:5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3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的描述,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您可主张双倍工资,工作约 2 个月,可主张 1 个月工资作为未签劳动合同赔偿,若月工资能证实为 3000 元,该主张合理;公司以客户补件等理由扣除 10 月工资及提成违法,提成属于工资范畴,您有权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和提成;工作期间跑工地的油费,若有证据证明是因工作产生且公司有相关报销政策,可主张报销 69 元。您可先与公司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社保问题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02 13:22:3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5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可以主张,但存在过了一年仲裁时效的风险
    回复于 2025-11-02 14:57: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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