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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一人员死亡 1,事故发生地在安徽六安舒城县新中医院门口桃溪西路,县城往六安方向去的 2事发经过时,我走在三车道的中间车道,她是横穿马路,跨双黄实线,未佩戴头盔,我的车速是80迈以下,道路没有限速标志,对方当场死亡

交通事故安徽省-六安市2025-11-01 17:27:4419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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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19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目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出来没有
    回复于 2025-11-01 17:33: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横穿马路跨双黄实线属于过错行为,你车速在 80 迈以下且道路无限速标志,若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通常情况下行人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但最终责任划分需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监控等证据综合认定。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1-01 18:18:28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914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应当是对方的主要责任,你承担次要责任 。
    回复于 2025-11-01 19:18: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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