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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实在5.19号,我前任要我吃饭见面,我答应了,然后他来接我吃饭,吃完饭之后他提出去酒店休息,我答应了,那时候在酒店登记他没让我进去登记,但是监控拍到我在,然后我跟他去酒店的时候都各自休息了一会,然后他想跟我行男女之事,我一开始拒绝,后面我随他了,然后中途他要把他生殖器放我嘴 我拒绝,他就强行放到我嘴巴塞进去,我尽管把嘴巴闭上了但是他强行弄开,这让我感觉很恶心很反感但是我力气没他的大 我推不开他,我想问下这个能算强奸吗?但是过了几个月了还能追溯吗?我报警警察会受理吗?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5-10-31 12:49:3313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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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43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10-31 12:55:15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804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自愿发生关系的 ,这个不构成违法犯罪。警察不会立案的。
    回复于 2025-10-31 13:03:28 咨询他
  • 胡峰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富临国泰律师事务所
    要看当时你是对整个性行为感到排斥还是对于他的这个行为排斥,目前最困难的就是证据方面的问题了
    回复于 2025-10-31 13:05:3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7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在中国大陆地区,目前刑法规定强奸罪通常是指强迫阴道性交,你前任强行让你口交的行为一般不认定为强奸,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追诉时效通常较长,过了几个月未超过追诉期限,报警后警方会受理。
    回复于 2025-10-31 15:30:4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47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直接报警,对方涉嫌强奸
    回复于 2025-10-31 17:33: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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