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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正向行驶左转进入斑马线人行通道,未下车推行~被一位骑电瓶车走机动车道的撞了~交警说双方都有责任,没有明确说主责次责~我被撞了之后车撞到马路中间的水泥柱子上~我的电瓶车严重损坏~钥匙口位置位置变形~插入钥匙无反应~我手挫伤~左脚脚踝扭伤较严重~对方小挫伤~车辆小擦伤~,我个人认为我有责任但是是次责~我事故责任占30%,对方走机动车道并且在通过人行通道斑马线的时候未提前减速~应占事故责任70%~现在双方车辆被暂扣~我应该怎么处理此事~麻烦给予详细一点的处理方法~感谢

交通事故安徽省-合肥市2025-10-30 23:32:4118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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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804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双方都存在过错, 双方可能承担同等责任。等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不服事故认定,需要及时申请复核。
    回复于 2025-10-30 23:35: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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