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2月份脚疼在社区医院抽血化验结果显示尿酸600多肌酐600多当时,给我看病出血化验的大夫只告诉我当时我的尿酸六百多,我就回家当着尿痛风来治,然后我今年2025年十月份脚水肿,我去大医院做抽血化验大夫给化验的是肌酐1600百多检查出结果是肾终末期尿毒症,导致我以后要终身做透析,当时我在社区检查的时候大夫出现肌酐六百多,当时为什么大夫没有通知我没有告知我,你说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不属于医院的失职
医疗纠纷山东省-烟台市2025-10-29 15:56:06186*****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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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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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很可能属于医院的失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院有义务告知患者检查结果,特别是异常结果,肌酐值 600 多已明显异常,社区医院未告知,可能侵犯了患者知情权,若因此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医院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0-29 15: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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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社区医院只是提供检查报告,并没有提出治疗方案并提供治疗服务吧?
回复于 2025-10-29 15: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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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很可能属于医院失职。社区医院医生未告知肌酐指标异常,使患者未能及时治疗,延误病情发展成尿毒症。你可先和社区医院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收集社区医院的检查报告、大医院诊断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弥补你因延误治疗产生的损失。
回复于 2025-10-29 16: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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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可能需要鉴定
回复于 2025-10-29 16: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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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需要做相应的检测,确认当时是否存在误诊
回复于 2025-10-29 18: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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