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时间及地点 2025年10月26日9时20分,深圳龙华区大富路由南向北方向。我骑合规电动自行车靠左行驶(多数人因非机动车道设计不合理选择此路径),与对向无牌电动车碰撞。 2. 目前情况 交警认定我逆行主责(70%),对方无责,未追究违停车辆(粤TE287G等两车)遮挡视线的责任。 我手指淤血感染,对方指甲脱落、甲床损伤、轻度骨折。 3. 疑问/诉求 违停车辆完全遮挡双向视线,是否应担责? 对方无牌上路,为何未被追责? 复核如何论证“多因一果”(违停+无牌+逆行)?需补充哪些证据? 基于现有司法实践,建议我走交通事故复核,甚至走法律途径吗?
交通事故广东省-深圳市2025-10-28 10:32:0013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