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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入职,试用期间因感冒请假,老板让我交接工作回家,微信聊天记录含糊不清说我不适合岗位,建议我换工作或者岗位,今天打电话,问他我周一还去公司吗,领导回你别来了,你不是那什么吗(我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让法务联系我,我问他那工资给我结算到什么时候?他说你要走法律就知道,他问法务,法律他不太懂,不走就结算到昨天,那我问我明天去拿自己东西可以吗,他说那你来交接一下东西。未签任何合同,请问我明天去需要做什么,因为公司未明确说解雇,没有辞退通知,估计也不会给,我需要问他什么,到时候仲裁能作为有力证据(问他公司是从今天开始就不让我来上班了吗) 回答例如:你不是都交接完了你走就行了,这样子的算明确告知吗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10-26 19:12:4217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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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581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既然没有明确辞退, 你继续在原岗位上班即可。
    回复于 2025-10-26 19:18:0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4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这属于她辞退,你发被迫离职通知书干啥?
    回复于 2025-10-26 19:41:2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3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明天去办理交接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5-10-26 20:43:2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8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明天去公司时,你应注意收集证据,作为辞退证据;同时,要保留好工作交接记录,可拍照留存交接的物品清单等,还可对整个交接过程及对话进行录音(注意录音需合法,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另外,记得取回能证明你在此工作的物品,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都可作为仲裁的有力证据。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0-27 08:34: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0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0-27 11:06:3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41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明天去公司,先正常交接物品,过程中用手机录音。要明确问老板公司是否从今天起辞退你,让其明确答复并保留证据。问工资结算时间、是否支付试用期补偿。“你不是都交接完了你走就行了”算明确告知。没签合同,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作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凭这些证据去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违法辞退赔偿等。
    回复于 2025-10-27 13:24:2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52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让你来
    回复于 2025-10-27 22:39: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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