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医疗纠纷>咨询详情

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个医院做了CT检查和血常规检查,当天下午2.58分血常规检查结果出来,血小板只有4(属于高危险),当天接诊医生,护士,血液科,都没有通知我说我这个血小板低属于高危险(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直到当晚19点我发现口腔,牙龈出血不止,才自行去医院检查,医院医生都下病危通知,转了几家医院,才在现在的医院住院治疗好,现在对方也承认是他们疏忽,也和我协商怎么处理。当天接诊医生也说过可以赔偿执政要我不是狮子大开口就可以,如果我要求的赔偿是25000的话,会不会赔偿金额过高呢。谢谢

医疗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5-10-25 18:04:37132*****753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49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多产生的费用计算损失金额 ,你可以合理提出即可。
    回复于 2025-10-25 18:07:3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96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协商赔偿金额没有固定的标准,只要协商一致即可,不存在过高的问题
    回复于 2025-10-25 21:07:05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90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主张赔偿,金额没有具体要求,双方同意就可以,
    回复于 2025-10-25 21:40:4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院未及时告知血常规检查结果的危险情况,违反了告知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金额是否过高需根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以及精神损害程度等来确定,若这些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合计接近或超过 25000 元,则该赔偿要求合理,具体可参照医疗纠纷赔偿标准进一步核算。
    回复于 2025-10-26 08:46:4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56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赔偿金额是否过高得看具体损失。你可算下因医院疏忽产生的费用,像转院费、额外治疗费、误工费等。若这些损失接近或超25000元,要求不过分;若远低于,可能有难度。可先把各项损失列出来,拿给医院看,和他们说这是合理赔偿依据,协商时表明态度,既不狮子大开口,也得弥补自身损失。
    回复于 2025-10-27 12:17:3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0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医疗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