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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假如乙方需要钱并以贷款方式买了甲方的房产从银行贷款,而甲方并未真正的收到卖房的钱,银行打给甲方的钱又转给乙方用了,经过协商乙方还完贷款之后归还房产并过户回甲方,请问这样具备法律效应吗?

房产纠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5-10-25 11:58:4618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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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3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样涉及骗贷,一旦被发现,问题很大
    回复于 2025-10-25 12:00:12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1711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无效的。
    回复于 2025-10-25 12:02:20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涉嫌骗取贷款罪
    回复于 2025-10-25 12:25: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的协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通常具有一定法律效应,但因涉及银行贷款及房产过户等事宜,需确保符合银行贷款规定和房产交易过户程序,否则可能面临协议无法履行或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回复于 2025-10-25 13:40: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协议若符合法律规定要件是有法律效力的,比如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违规等。不过存在风险,如乙方不还贷影响甲方信用,或拒绝过户。解决方案是签订详细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保留好款项流转、协商记录等证据;可找第三方见证或公证协议,降低日后纠纷风险。
    回复于 2025-10-27 11:56: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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