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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笔录中约定房子以后过户给孩子,法官认为在本案中无法处理,对该房屋的处理意见仅作为双方内部约定,在调解笔录中予以固定,庭审笔录均已签字。该房屋未在调解书中作以处理,请问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吗?

婚姻家庭天津市2025-10-16 22:11:0713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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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41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庭审笔录约定房子过户给孩子,但法官表明仅作内部约定且未在调解书处理。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因为此约定未正式生效,房产分割未最终确定。解决方案是先和对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裁判。
    回复于 2025-10-16 22:15:0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6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双方同意可以进行分割,如果一方不同意以调解书为准
    回复于 2025-10-17 09:05: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2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一般不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庭审笔录中约定房子过户给孩子,此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不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如孩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等,该房屋应视为孩子财产,不应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复于 2025-10-17 09:32:2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70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分割。
    回复于 2025-10-17 10:49: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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