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1 ,重庆市九龙坡区,对方驾驶渝小型客车追尾我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事故认定对方全责。 我右踝关节骨折+韧带损伤,内固定术后住院28天,现功能受限、需拐杖辅助,术后满3个月,待三期及伤残鉴定。 对方交强险+商业险已出险,平安产险重庆分公司超10日未书面核定,仅垫付部分医疗费,剩余误工、护理、营养等费用未结。 现主张本期赔偿26,316.4元(误工、护理、营养、伙补、交通、财产),并保留伤残鉴定及后续治疗费追偿权。
交通事故重庆市2025-10-15 16:43:25166*****89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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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3255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在此次事故中,由于对方全责,且保险公司超 10 日未书面核定,你可依据《保险法》规定,要求平安产险重庆分公司尽快履行核定及赔付义务。你应收集并保留好误工、护理、营养等费用相关的证据,如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护理费用凭证、营养费支出票据,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凭证、交通费用票据、财产损失证明等。若与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本期赔偿,并保留伤残鉴定及后续治疗费追偿权,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对方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鉴于你目前的伤情,在治疗终结或病情稳定后,可申请 “三期鉴定” 及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确定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伤残赔偿的重要依据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5-10-15 17:12:0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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