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廉江,就是本身未婚先孕双方家长商谈好88,000彩礼后面又压制68,000再压至50,000后面压到38,000拖延,我肚子到四个月,后面我去打胎不愿意支付打胎费用跳楼换了5000块钱打胎费,然后我就在网络上我们的聊天记录,但是遮挡了头像人名个人信息以及住址。请问这个起诉我有效果吗

侵权维权广东省-湛江市2025-10-14 04:03:41199*****643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男方对女方因打胎产生的合理费用是有一定补偿责任的。你在网上曝光聊天记录且遮挡关键信息,一般不构成侵权。若起诉,可主张男方支付打胎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你要收集好相关医疗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补偿。打官司有一定成本和时间精力消耗,要做好心理准备。
    回复于 2025-10-14 04:06:41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无法辩识的不构成侵权行为
    回复于 2025-10-14 07:29:18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52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从您发布的聊天记录当中看不出个人信息和住址的话,这个没有指向具体个人。现在引起什么效果了吗?
    回复于 2025-10-14 08:49:10 咨询他
  • 李月律师
    月帮助24
    云南创泰律师事务所
    如果能识别到他可能会有影响,有没有夸大陈述
    回复于 2025-10-14 09:08:59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44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没有点名对方是谁的话不构成侵权
    回复于 2025-10-14 09:20:5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7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起诉是否有效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有证据证明双方就彩礼数额达成过明确约定,可起诉要求男方按约定支付彩礼;对于打胎费用,因双方性行为导致怀孕,可要求男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医疗、营养等费用。同时,若聊天记录未泄露他人隐私,发布行为通常合法,反之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回复于 2025-10-14 10:12:4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3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回复于 2025-10-14 10:20:5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8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