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想把车从上面的停车区挪到下面的车道,早上太阳刺眼我看不太清,和另一辆车相撞了,他带了四个人没带头盔,我十五岁他三十五岁,我的膝盖全是淤青,他大腿有一条划痕,找我要了800的赔偿
交通事故江西省-鹰潭市2025-10-13 12:39:36133*****606
律师回复
-
-
-
-
-
时龙律师月帮助1388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15 岁的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驾驶资格驾车发生事故,若你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你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方未带头盔的行为虽不一定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但可能会因对自身损害后果扩大存在过错,而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等确定,赔偿金额也应依据实际损失来认定,若你认为 800 元赔偿不合理,可与对方协商或让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5-10-13 15:45:26 咨询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