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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侄儿与姑妈今年3月份一路到公证处办理遗赠遗嘱,姑妈是遗赠人,侄儿是受益人,两人都在笔录里签了字,侄儿知道自己是受益人,等到姑妈去世后60天内侄儿书面声明接受遗赠吗?到目前为止姑妈还健在侄儿至今没有按旧民法典声明接受遗赠,这样行吗?

婚姻家庭四川省-成都市2025-10-12 20:12:3313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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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3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姑妈还健在的,财产需要姑妈百年之后才能获得。
    回复于 2025-10-12 20:14:41 咨询他
  • 周巍律师
    月帮助3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公证遗赠遗嘱要在姑妈去世后六十天日继承,不是健在之时
    回复于 2025-10-12 20:14:4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目前适用《民法典》,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没表示的视为放弃。现在姑妈健在,遗赠未生效,侄儿无需现在就声明接受。等姑妈去世,遗赠生效,侄儿在之后六十日内书面声明接受就行,现在没按旧民法典声明不影响,之后注意在规定时间声明即可。
    回复于 2025-10-12 22:28:3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侄儿虽已知自己为受益人,但因姑妈尚未去世,遗赠未生效,无需现在声明接受,可在姑妈去世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届时未作表示则视为放弃。
    回复于 2025-10-13 08:39:09 咨询他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64
    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遗赠需要遗赠人去世后表示接受
    回复于 2025-10-13 17:20:09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335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回复于 2025-10-14 10:47: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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