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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提到我作品抄袭的说法,我认真对比了我们的两张图,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这两张图只是在"红色系+狐狸元素"的创作方向上有一定共性,但具体的表达形式差异很大: - 我的作品:左侧是卷曲的红色纹样,右侧是带有灰色调的狐狸形象,整体风格较为柔和。 - 你的作品:左侧是枝叶状的红色纹样,右侧是色彩更浓烈、细节更丰富的狐狸形象 从具体的线条、造型到色彩搭配,我们的作品都有各自独特的设计,属于在同一创意方向上的独立创作。 著作权保护的是具体的表达方式,而不是抽象的创意或元素组合。我们的作品只是创意方向相似, 但具体表达差异显著,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实质性相似"。 我理解你

侵权维权湖北省-武汉市2025-10-12 06:56:5315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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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45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请将案情和问题补充完整。
    回复于 2025-10-12 07:40:00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0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具体是想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呢?
    回复于 2025-10-12 09:31: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看,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具体的表达形式而非抽象创意或元素组合,你与对方作品仅在 “红色系 + 狐狸元素” 的创意方向上有共性,但线条、造型、色彩搭配等具体表达差异显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实质性相似” 要件,故不构成抄袭。
    回复于 2025-10-12 09:35:07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86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的问题描述不够清楚,请补充有关信息或点击我头像私信联系或电话咨询下
    回复于 2025-10-12 10:20:4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9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目前您这边的诉求或者说是疑问是什么
    回复于 2025-10-12 10:45: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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