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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州绿地空间站。开发商委托物业交付房屋时,物业公司要求先交付物业管理费才可以交房,自2022年9月27日至今,业主没有收到物业有效合法催交信息单,物业公司是否已经失去了收费权,另外这三年因开发商和物业以交物业费为胁迫业主至今未能收房,这三年期间的业主因未能入住或租售的损失是否可以由开发商和物业承担,这三年开发商没在没有规定的时间内交房是否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10-11 14:08:1918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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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58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你没有收房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10-11 14:09:5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2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通知你们收房,那么就不能视为达到收房的条件,你们有权利拒绝,交纳相关费用,并且要求赔偿违约金
    回复于 2025-10-11 14:11: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8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物业公司未提供有效合法催交信息单,不代表其失去收费权,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未经催告不得直接起诉追讨物业费。开发商委托物业交房时以交物业费为前提,若购房合同未作此约定,属于附加不合理条件,开发商构成违约,应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业主因未能入住或租售产生的损失,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要求开发商和物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10-11 15:19:4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5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5-10-11 16:13: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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