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骑摩托在双向8车道由东向西直行,在路过县公安局门口时,被一辆由西向东,准备左转进入县公安局撞击,我当时并未超速,时速40多码,县公安局门口没有任何标识,也没有斑马线,现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划分,划分我为次要责任,原因是过路口未减速,我现在疑问,这样的划分合理吗?单位的出入口算交警口中的路口吗?
交通事故河南省-漯河市2025-10-10 15:37:28185*****588
我是骑摩托在双向8车道由东向西直行,在路过县公安局门口时,被一辆由西向东,准备左转进入县公安局撞击,我当时并未超速,时速40多码,县公安局门口没有任何标识,也没有斑马线,现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划分,划分我为次要责任,原因是过路口未减速,我现在疑问,这样的划分合理吗?单位的出入口算交警口中的路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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