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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号孩子在幼儿园被同学抓伤,当时去医院医生说至少3次以上治疗,每次治疗费用1850去幼儿园和对方孩子协商的时候,幼儿园先垫付了3次的治疗费用5600元,对方家长买的有第三者人身伤害保险,对方家长说幼儿园垫付的医疗费用,保险报销后她转给幼儿园园长,后面对方也实际报销到了医疗费用,问题是孩子经过多次治疗以后,医生说疤痕无法修复到原来的样子,多少都有疤痕留下了,现在我想了解一下,我可以再找幼儿园补偿精神损失赔偿费吗,我还可以争取那些赔偿

医疗纠纷云南省-昆明市2025-10-07 11:19:2618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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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一般没有伤残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但考虑到孩子小会留疤,有一定费用,可以主张
    回复于 2025-10-07 11:21:19 咨询他
  • 李月律师
    月帮助43
    云南创泰律师事务所
    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问能报多少,还差多少,协商解决比较好
    回复于 2025-10-07 11:54: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若幼儿园未能证明,则你可找幼儿园索要精神损失赔偿费。此外,还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争取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还可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回复于 2025-10-07 12:19:1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05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主张医疗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 营养费(医嘱加强营养情况下) 交通费(需要提供票据)等
    回复于 2025-10-08 22:37: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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