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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女方从年初开始相亲认识,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双方都达成了共识,中间8个月,生活消费衣食住行,转账,都是男方花的钱,总共花了7万多,现在女方反悔了,有可以证明所有的消费是以结婚为目的聊天记录,中间聊了很多关于结婚的事,但是每次花费都没有备注以结婚为目的的这句话,周围人都知道我们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一块这么久的,还有行车记录仪有录音,问女方回家商量你俩结婚的事,女方给的是肯定的回答,后面过了一天女方反悔了,还诋毁男方,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处理吗

经济金融河南省-南阳市2025-10-04 18:28:5818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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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没有大额转账,只是一些共同花费无法返还
    回复于 2025-10-04 18:30:33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4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要求返回大额转账,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回复于 2025-10-04 18:55:3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3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给对方的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回复于 2025-10-04 18:59: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处理。若有充分证据证明 7 万多元的花费是以结婚为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结婚目的未达成时,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部分或全部款项。对于女方诋毁男方的行为,若构成侮辱、诽谤,男方可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回复于 2025-10-04 19:11: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回复于 2025-10-05 15:06:5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处理。首先,聊天记录、行车记录仪录音能证明以结婚为目的交往及花费。虽每次花费没备注,但综合证据可表明是附结婚条件赠与。可先和女方协商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花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供上述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回复于 2025-10-09 21:01: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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