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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销售,从事设备行业,公司在一开始我做了一些小单的时候,都是收到多少货款给我多少提成,这一次我成交了一个一千万的订单,客户已经付款五百万了,但是公司不愿意给我提成,拿出了一个规章制度,上面说明毛利要达到百分之五十,其次收完款才能给我算提成,多次跟公司协商都不愿意去给我申请这个提成,只是说收完货款看给我多少 因为这个单毛利并没有超过百分之五十,我这段时间每天非常非常焦虑心情极差,目前我有既往提成发放记录(毛利没达到货款没收完也有提成)包括客户是我开发出来跟进回款等记录,我想请问一下这类纠纷我劳动仲裁有多大胜算,规章制度我没有签字,有公示过。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9-29 09:00:5118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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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99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有以前de提成的证明,再加上,规章制度没有公式,没有签字,可以争取。
    回复于 2025-09-29 09:02:1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63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规章制度,你如果没有签字,这个不能作为依据,提成的话,你需要有相关书面的证据
    回复于 2025-09-29 09:50: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3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劳动仲裁有较大胜算。虽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了提成发放条件,但你未签字,且公司有既往在毛利未达标准、货款未收完时发放提成的记录,你又有相关销售及回款记录等证据,可证明公司此前的提成发放惯例与现制度不符,仲裁委可能据此支持你的提成诉求。
    回复于 2025-09-29 10:17:40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5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9-29 10:57:3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2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29 11:19:2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劳动仲裁有一定胜算。虽公司有规章制度且公示,但你没签字,且既往有毛利未达、货款没收完仍发提成的记录。你可收集好既往提成发放记录、客户开发跟进回款记录等证据,先与公司再次协商,明确表达按过往惯例支付提成的诉求。若协商不成,果断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10-07 19:38: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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