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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在一家咖啡馆(有限公司)连续工作4年,目前合同过期20多天还没续,公司口头通知我,因我参与了同事之间的矛盾,要重新与我签订试用期合同,但是待遇不变,将我重新招入店里,但是还没见到合同。这个合同是否无效,假设因为我拒绝而被公司选择不续签,公司算不算违法解除,需要赔N还是2N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09-28 12:53:4318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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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9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拒绝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赔偿金,但是口头证据不充分,需要有书面证据证明公司的说辞。
    回复于 2025-09-28 13:27:35 咨询他
  • 段双阳律师
    月帮助120
    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您已在该咖啡馆连续工作4年,双方已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以任何理由再次约定试用期均属违法,该试用期条款无效。
    回复于 2025-09-28 14:10:1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541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可以拒绝签署,公司如果不按原合同续签,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9-28 14:40: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16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试用期合同约定应属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因拒绝而被公司不续签,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 2N 赔偿金,因为公司无正当理由不续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到期终止的合法情形。
    回复于 2025-09-28 15:16: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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