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刑事辩护>咨询详情

3年前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店收了10量电动自行车,警察来了后才知道卖车的是小偷,当时是取保候审,检查院不起诉,现在起诉了,当时收的第三台时找过当地民警查过,怕是小偷,民警查完说没有犯罪记录,现在法院起诉,需要怎么办,有多大责任

刑事辩护湖北省-武汉市2025-09-25 22:18:45155*****357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5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要看是否构成掩隐
    回复于 2025-09-25 22:26: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应积极应诉,向法院如实陈述当时找民警查询且民警告知无犯罪记录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尽力证明自己对车辆为赃物并不知情。责任大小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若能证明无主观明知,一般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能只需配合返还车辆;若被认定为应当知道车辆是赃物,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于 2025-09-26 07:17:2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先别慌。你收第三台车时找民警查过,能证明你有一定审慎意识。法院起诉后,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当时找民警查询等情况,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收购赃物故意。若能充分举证,责任或许不大。建议尽快收集找民警查询等相关证据,也可考虑请个刑事辩护律师帮你处理,争取好结果。
    回复于 2025-09-26 10:57:4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6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刑事辩护类型活跃律师

刑事辩护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