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2009年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判决我还原告50万,法院查封我的唯一住房和门面。2010年拍卖我的住房,得拍卖款48万,扣除手续费3万余45万给原告。后法院调解被告,从45万中拿出20万给典当行(另一起案子),原告实际得25万。房子买受人是原告的儿子。后在2023年,法院重审案件,二审改判原来50万变成43.2万元。从2009年到现在,原告一直将我的门面出租。问:1.后续执行该怎么执行?2.2009年还款人是我、我妻子、两个儿子。期间发现原告提供还款保证书中,我儿子和老婆签字是伪造的,现在法院再审改判。还款人只有我和二儿子。原告对我老婆和儿子诉讼,是否会涉及虚假诉讼?

侵权维权湖北省-武汉市2025-09-25 11:32:11159*****732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因二审改判债务变为43.2万,你已还25万,还需还18.2万及相应利息。门面租金若远超剩余债务,可要求返还多余部分。其他,若能证明原告提供的还款保证书中你老婆和儿子签字伪造,原告对他们的诉讼可能构成虚假诉讼,可向法院反映,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5-09-25 11:36:40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0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按照改判后剩余未还的金额执行,是不是虚假诉讼需要看是谁伪造的,如果是原告伪造的涉及虚假诉讼。
    回复于 2025-09-25 11:45: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7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后续执行方面,因再审改判债务金额减少,法院应依据新判决进行执行回转。对于多执行的部分,你可要求法院责令原告返还,同时可就门面被原告出租期间的收益主张相应权利,若原执行程序未终结,无需重新申请执行,法院会按新判决调整执行措施。
    回复于 2025-09-25 12:54:00 咨询他
  • 许寅良律师
    月帮助0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
    伪造证据材料的诉讼属于虚假诉讼,可以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于 2025-09-25 13:56:1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11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